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0(临)-02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
批风险;项目建设因土地审批进度、招商引资进度等因素而导致不能
按计划进度进行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该合同履约
对本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名称:《兰州黄河工业园项目合同书》,签约双方:
甲方:永登县人民政府;
乙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结合永登县人民政府的信用状况、权限范围
及其发展规划,其具备向本公司提供黄河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协调
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完成项目用地出让程序并为本公司办理好项目
建设规划和建设手续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1、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永登县树屏开
发区,紧邻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名称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黄
河工业园”项目。工业园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建
设,项目内容为先期在1 至3 年内整体搬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
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和参股企业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及
在兰其他几家供应企业(印刷、制瓶、瓶盖等),建设年产50 万吨
啤酒生产线、年产10 亿只啤酒瓶生产线、年产15 万吨黄河源纯净水
生产线、年产20 亿套商标印刷生产线、年产20 亿套瓶盖和塑料制品
生产线以及啤酒废酵母、酒糟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
其次以啤酒为依托,对外招商相关企业入驻园区,总投资规模约30
亿元(包括上述生产线建设费)。通过5 年建设,使工业园成为永登
县工业旅游示范园区和甘肃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现年产啤酒23 万吨,搬迁扩建后将
形成年产50 万吨的啤酒生产能力;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现
年产纯净水2.5 万吨,搬迁扩建后将达到年产15 万吨。上述两条生
产线的建设费用将根据设计规划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其余园区
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与本公司无关。
2、项目用地规模及用地价格:项目用地属永登县树屏镇农村集
体用地,总规模约为3860 亩(航测数据,将以供地红线图实际测绘
面积为准),其中大部分为荒地和未利用土地,少部分为耕地;永登
县国土资源局对合同项目用地的出让价格为耕地5.6 万元/亩,未利
用地2.33 万元/亩。
项目供地出让价款、供地面积、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永登县国
土资源局与本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为
准。该合同尚未签订,待签订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3、项目建设用地的提供:在本合同签订后60 个工作日内,甲方
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系政府出地,公司出资买地
并自主搬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本公司负责并出资,具体内容
及数额尚待确定。
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
定账户支付1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永登县国土资源局与
乙方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即日转为乙方土地
出让金。
5、该项目建成后园区土地及基础设施产权归本公司(包括本公
司控股、参股企业股权)。项目收益主要来源将包括控股、参股企业
股权收益;对外招商以资企业土地转让收益及园区服务收益。具体比
例尚无法确定。
6、协议签署时间:2010 年11 月4 日
7、协议生效时间:2010 年11 月4 日
8、主要违约条款:
(1)在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后2 年内,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
定进行项目建设,甲方将依法无偿收回项目建设用地。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履约保
证金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或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并采取措施弥补影响,违约方应按履约保证金20%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
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在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现金流有较大影响;在
项目投产后,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具
体影响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履
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能实施。公司
独立董事将就合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及时对本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2、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兰州黄河工业园项目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