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2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 据 大 华 会 计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 出具 的 《 审 计 报告 》( 大 华审 字﹝2021﹞004431 号),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27,488,855.3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602,002,408.46 元。2020 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417,351,329.49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1,018,895.93 元。
结合公司业务安排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56,662,942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 180,959,463.65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6%。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年度盈利
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业绩稳步增长,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