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5-10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1,691,125股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
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0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37)、7月25日公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4)以及8月12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69)。
公司已经与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代表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利得”,作为资产管理人代表华富资管-吉渊投资定增3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富计划”)、浙江物产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代表其设立的杭州新域欣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域欣源”)、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产”)、西藏山南中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中和”)、红土创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基金”,作为资产管理人代表其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5-40)。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2015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了调整,与部分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以下简称“《终止合同》”)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一、《终止合同》和《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经友好协商,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中的中再资产、华富利得分别签署《终止合同》,中再资产、华富计划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调整为6名。公司与万信投资、新域欣源签署了《补充合同》,明确新域欣源认购数量调整为6,988,120股,认购金额调整为99,999.997.20元。公司与山南中和签署了《补充合同》,明确山南中和认购数量调整为10,482,180股,认购金额调整为149,999,995.80元。
公司与红土基金、红土创新红人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红人计划”)签署了《补充合同》,明确由红土基金以其担任资产管理人的红人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调整前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发行对象
号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964,360 299,999,991.60 20,964,360 299,999,991.60
2 中航祥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831,586 154,999,995.66 10,831,586 154,999,995.66
华富资管-吉渊投资定增31
3 62,893,080 899,999,974.80 0 0
号资产管理计划
杭州新域欣源投资合伙企业
4 27,952,480 399,999,988.80 6,988,120 99,999,997.20
(有限合伙)
5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964,360 299,999,991.60 0 0
西藏山南中和投资管理中心
6 20,614,959 295,000,063.29 10,482,180 149,999,995.80
(有限合伙)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15,373,864 219,999,993.84 15,373,864 219,999,993.84
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8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2,096,436 29,999,999.16 2,096,436 29,999,999.16
合计 181,691,125 2,599,999,998.75 66,736,546 954,999,973.26
二、本次签署《终止合同》和《补充合同》的原因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基于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和资本市场变化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作了合理调整。因涉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数量、认缴资金总额的调整,故与有关发行对象签署了《终止合同》和《补充合同》。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其实施将有利于提升本公司资本实力,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与相关发行对象签署的《终止合同》
2.与相关发行对象签署的《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