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0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1 年 2 月 18 中钢集团吉
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刘立波女士(乙
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协议约定:本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
路 78-1 号楼门市房,建筑面积 732.96 平方米,分上下两层,转让给
自然人刘立波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77.3 万元。上述资产出售行
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出售该部分资产属于董事会审核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本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 78-1 号楼门
市房,建筑面积 732.96 平方米,转让给自然人刘立波女士,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477.3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8289.9 万元,注册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 9 号。工商注册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主要从事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发与生产。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刘立波女士身份证号:220203******16154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为我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 78-1 号楼门市
房。该房产为 1990 年建成,建筑面积 732.96 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
2006 年 12 月 30 日由上海莘波公司抵账转入公司名下,抵帐价格为
531.4 万元。财务台帐年累计折旧约为 14.4 万元,截止 2010 年 12
月末,该房屋净值约为 474.9 万元。
该门市房自转入公司名下起,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内部水、电、
气等基础设施缺失。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为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就该门市房做拟出售处置,并委托吉林华
通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售前评估,扣除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备因素
后,评估结果为 465.5 万元。我公司已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与购买方
刘立波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出售价格为 477.3 万元整。另交易
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购买方承担。我公司承担的交易税费部分,
待正式交易评估后,由购买方根据评估结果缴纳税费金额汇入我公司
账户,由我公司自行缴纳。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出售资产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不适用。
2、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不适用。
3、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不适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系盘活公司闲置资产,该项交易对公司生
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意见不适用
八、此次出售资产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刘立波女士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