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 017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71,050,093.32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2,203,439,809.80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 1,220,548,231.26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9,897,679.30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9,907,911.37 元。
根据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经理层认真研究,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050,353,64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503,536.4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3 年拟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 10.60%,低于 30%的原因为:公司 2022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优先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限所致。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60,503,536.41 元,占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的 67.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后续待履行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