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 03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4 层第
八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廖家生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5,235,701,31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6.5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80,525,86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5.95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455,175,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0.57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8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6%;反对 2,8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1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632%;反对 2,8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86,0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2,6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0%;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41,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925%;反对 2,6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51%;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85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85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85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关于 2021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85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2,954,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2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3855%;反对 2,7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李云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