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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福星股份: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备忘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6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意向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收购意向备忘录》为意向性协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以及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购事项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与深圳市
悦目光学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悦目)实控人张元胜先生签订了《收购意向备忘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张元胜持有的深圳悦目不少于 51%股权。
  本次签订的《收购意向备忘录》系各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意向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姓名:张元胜

  2、身份证号:3201031967XXXX201X

  3、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4、张元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询,张元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悦目光学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0761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1998年2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张元胜

  6、注册资本:5294.117647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蓝宝石玻璃、LED玻璃、手机和电子产品玻璃及其触摸屏制品、玻璃夹具的技术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亚克力有机玻璃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蓝宝石玻璃、LED玻璃、手机和各种电子产品玻璃及其触摸屏制品、玻璃夹具、亚克力有机玻璃的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南路72号楼房一101

  9、股东及持股比例:张元胜持股67%,王田持股18%,向兴明持股15%。

  10、深圳悦目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询,深圳悦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于2023年12月31日,深圳悦目(合并)总资产57,587.66万元,负债34,250.27万元,净资产23,337.39万元;2023年度收入43,370.65万元,净利润292.42万元。

    四、《收购意向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收购方: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张元胜

  目标公司:深圳市悦目光学器件有限公司

  1、本次意向收购内容

  本次收购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

  2、定价方式及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须由经收购方与转让方认可的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作为基准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各方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并结合尽职调查的情况进行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整体价值及目标股份的价格。

  收购方拟以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股权交易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应对此次收购过程中所有进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各方往来中互相传递的合同、协议、资料、文件、备忘录、信件等,各方均应妥善存档或及时销毁。

  4、效力条款

  本备忘录中,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主要投资条款和保密条款是作为双方进一步商业谈判的基础,除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外,本协议具有约束力。具体条款在双方最终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并在最终交易文件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影响

  1、深圳悦目致力于做细分赛道的头部企业,主要包含三大业务板块,即蓝宝石事业部、盖板和车载玻璃事业部和摄像头事业部。其创立于1993年,已有20年的光学产品开发经验,具备独家的设备开发和制造能力,拥有微晶玻璃加工、磁控溅射镀膜等多项核心技术,系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
要生产微晶玻璃制品、蓝宝石制品,主要客户有:华为、三星、OPPO、VIVO等手机生产商以及LV、浪琴、欧米茄等传统钟表厂商。

  2、本次收购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洽商阶段,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仅为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文件,不作为股权收购的依据。在后续投资事宜具体实施前,公司将依法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审议、审批程序,能否获得审议、审批通过也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细节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尚需对目标公司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等,并需根据尽职调查等结果就最终交易价格、交易资产、交易条件等内容进一步协商洽谈,在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调研与洽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合作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收购意向备忘录》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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