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2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332,802.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52,262,879.10 元,减去本期已分配的利润 27,449,518.08 元后,2023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 6,893,146,163.36 元,资本公积 2,809,852,276.36 元。
董事会十分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的积极建议,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公司股东,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
前总股本 1,136,222,716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总股本 1,138,475,688 股扣
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252,9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1,362,227.16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54,489,086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92,964,77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上述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本公司章程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和行业格局下,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加快房地产销售及保交付。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率为16.63%,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