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
23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10时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福星惠誉武昌置业有限
公司增资合同进展情况的议案。
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投资开发建设武汉市柴林头村“城中村”综合改造
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
誉”) 、福星惠誉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武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昌置业”)与深圳市创东方瑞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
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了一份《湖北福星惠誉武昌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
创东方同意溢价向武昌置业增资,即福星惠誉同意创东方以人民币10亿元认缴
武昌置业本次增资,其中创东方以人民币1.96亿元认购武昌置业新增注册资本,
剩余人民币8.04亿元作为武昌置业资本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2
月25日公告号2010-047)。
2012年7月21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柴林头村改造项目地块挂
牌出让公告。
2012年7月26日,上述各方经协商签订《湖北福星惠誉武昌置业有限公司
之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方约定:如武昌置业
于2012年8月24日摘牌取得武汉市武昌区柴林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国有土
地使用权,则继续履行《湖北福星惠誉武昌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双方应
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含按各自持股比例向武昌置业投入后续开
发建设资金);如武昌置业未能在2012年8月24日摘牌取得上述地块国有土地
使用权,则创东方对武昌置业溢价增资形成武昌置业的资本公积金权益由创东方
单独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