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10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受客户年末集中回款的季节特性影响,根据资金可能出现的时点性冗余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一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受客户年末集中回款的季节特性影响,根据资金可能出现的时点性冗余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既保证资金的灵活性和安全性,又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含委托理财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 个月内。
(五)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受客户年末集中回款的季节特性影响,根据资金可能出现的时点性冗余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 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金融服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此项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