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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7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0 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何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黄加宁先生担任,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名单            调整后名单

    审计委员会      益智(主任委员),王良 益智(主任委员),王良荣、
                      荣、何昊              黄加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调整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益智先生不再担任第九届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何昊先生担任,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名单            调整后名单

 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  潘丽春(主任委员),贾利 潘丽春(主任委员),贾利
                      民、益智              民、何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置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 2024-08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春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不超过 2 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 2 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机构间进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