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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众合科技: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2024 年 8 月 28 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中期分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657,434.9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6,073,876.39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4,389,038.6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824,226.3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24,226.33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
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705,647 股,
按公司目前总股本(即:686,537,558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77,831,91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167,478.67 元(含税),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67 %。

  综上,2024 年度中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少于 2023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实现三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本次拟定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
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鉴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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