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10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招商局资本合作
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背景及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以“一体两翼”暨智慧交通、泛半导体和产业数智化为核心战略布局,致力于国家重点战略业务领域。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与产业数智化生态的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与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资本(北京)”)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招临数字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招临基金”或“合伙企业”)。
二、对外投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伙人基本情况
1、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合作地位: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W477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7-02-09
(5)法定代表人:郭健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410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深圳市招服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1)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① 深圳市招服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12)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备案编号:P1064462。
(1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局资本(北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股招森(杭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股招森”)
(1)合作地位: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BXQ9177K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2-09-08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额:1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国路 503 号 5 幢 423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暂无实际控制人
(10)主要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① 浙江森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 80%
② 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 20%
(1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股招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合作地位:有限合伙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8PW11B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7-11-10
(5)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出资额:1,000,800 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410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0)主要合伙人:
序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 持股比
号 合伙人名称 型 额(万 例
元)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普通合伙 200,000 19.98%
人
② 江苏疌泉服务贸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00,000 19.98%
人
③ 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 82,500 8.24%
合伙) 人
④ 深圳市招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 117,500 11.74%
人
⑤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 60,000 6.00%
人
⑥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9,700 1.97%
人
⑦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40,000 4.00%
人
⑧ 苏州合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90,000 8.99%
人
⑨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0,000 0.9992%
人
⑩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 27,500 2.75%
限合伙) 人
张家港市招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0,300 2.03%
人
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40,000 4.00%
人
潍坊恒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0,000 1.00%
人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8,500 0.85%
人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5,000 1.50%
人
杭州和达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20,000 2.00%
人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20,000 2.00%
人
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0,000 1.00%
人
青岛青发汇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9,000 0.90%
人
深圳通商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700 0.0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