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为 558,236,0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13,485,320 股。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 544,750,742 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的原
则进行,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不变。本次合计派
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7,237,537.10 元。
3、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04879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792 元/股。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临 2022-038)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13,485,320 股。根
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实际参与分红派息的股份数为 544,750,742 股。分配比例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5 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27,237,537.10 元。
3、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利
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485,320 股后的 544,750,7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13,485,32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
截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58,236,062 股,截止
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58,236,062 股,股本未发生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0为 8.07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8.07-0.048792=8.021208 元。本次股票期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0为 6.22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6.22-0.048792=6.171208 元。本次股票期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 888 号众合科技青山湖科
技园
资讯联系人:何俊丽 葛姜新
咨询电话:0571-87959003,87959026
传真电话:0571-87959026
九、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