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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众合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4 万份
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4371%。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22 元/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尚需在首个等待期届满后,方可开始行权,第一个
行权期为 2022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2021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自主行权事宜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决策及审议程序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2021 年 5 月 1 日,公司在公司企业微信号发布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的《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涉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的调整、股本总额的更新及与股本总额相关的比例的更新(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总
额增加)、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变化的更新(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高管,何俊丽女士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凌祝军先生、王镇宇先生、沈益军先生不再担任高管但仍在公司任职)等。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8、基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
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10、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

    1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

    12、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70 名激励对象的 244 万份期权可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3、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76 名激励对象的 640 万股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主要内容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3 日;

    2、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610 万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6.22 元/股

    4、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2)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获授期权数量
                                                              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行权期  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行权期  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行权期  予股权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与行权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1 年 8 月 3 日)至股

  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授

  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即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

  待期将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届满,则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止(包含头尾两天)。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条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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