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以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对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00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楼洪海等 6 名自然人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4,654,176 股购买相关资产;向 4 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31,578 股,募
集配套资金 8,23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 1,1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 万元。前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2号)。
标的资产系楼洪海等所持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的 100%股权,
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 24,7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654,176 股为对价收购 76%股权,股份对价计 18,772 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收购 24%股权,现金对价计 5,928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3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3.17 万元;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0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23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17 万元。
经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额 3.17 万元转入基本
存款账户,并将 2 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2017 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43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758,616 股购买相关资产;向 6 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843,255 股,募集配套资
金 47,599.99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 1,36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39.99 万元。前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4号)。
标的资产系唐新亮等所持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的 100%股权,
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 68,200.00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2,316.3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7.0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700 万元。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将 2020 年 5 月 29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7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08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16.1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2,363.47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9.70 万元,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5,313.69 万元,其中:2020 年用于永久补流 1,500.00 万元,2021 年用于永久补流 3,813.6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4 万元。
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将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将全部结余资金 3,816.14 万元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其中:浦发银行求是支行 3,813.69
万元,绍兴银行 2.45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将浦发银行求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注将绍兴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要求。
1.2015 年度募集资金
2015 年 6 月,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2.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临安众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子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和 7 月在四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本公司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10470000000286664 0.04
合计 0.04
注: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98772614484)。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 5 月 18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将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 3,816.1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浦发银行求是支行 3,813.69 万元,绍兴银行 2.45
万元;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 2021 年 06 月 11 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求是支
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95180154800005789)、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绍兴银行募
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2002315022000014)。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 5 月 18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归还公司借款及支付股票发行费用项目已实施完毕,2021
年 7 月 14 日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0.0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华夏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
1047000000028666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 年度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 3 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额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1,100.00 万元
收购海拓环境的 24%股权 5,928.00 万元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 项目 1,202.00 万元
合计 8,230.00 万元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楼洪海等所持海拓环境的 100%股权。其中,
现金对价源自募集配套资金。海拓环境可以单独核销效益。但因系一揽子交易,故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取得的 76%股权和以支付现金为对价取得的 24%股权,宜合并阐述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七之说明。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 项目”为工程总包项目,项目投
入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该项目已于 2015 年验收交付,合同收入为 3,520.66
万元,合同成本为 2,628.64 万元,合同税金 65.87 万元,合同毛利 826.15 万元。合同毛利
已达到预期效益。
(二)2017 年度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经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