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证券代码:00092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参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1,7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自筹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的股票。
五、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计划筹集资金总
额上限为 40,000 万元,份额上限为 40,000 万份,以实际缴款金额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任一
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
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八、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认方式 ...... 8
一、参加对象...... 8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8
四、持有人的核实...... 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 10
一、资金来源...... 10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0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 1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1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2
第六章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13
一、权利...... 13
二、义务...... 13
第七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4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15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6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办法 ...... 17
一、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原则...... 1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18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9
第十二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 20
第十三章 其它重要事项 ...... 21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众合科技、本公司、公 指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
计划、本持股计划、员 指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持有人 指 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标的股票 指 众合科技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第 4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认方式
一、参加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本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参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1,7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
3、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4、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不超过【1,700】人,其中拟参与认购本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会主席【13】人,拟认购份额上限为【20,00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为【50%】。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 占总份额的比例
(万份)
潘丽春 董事长、CEO 4,000 10.00%
赵勤 总裁 1,800 4.50%
陈均 副董事长 1,800 4.50%
傅建民 工会主席 1,000 2.50%
王国平 高级副总裁 1,000 2.50%
楼洪海 副总裁、董事 1,000 2.50%
唐新亮 董事 1,000 2.50%
凌祝军 副总裁 1,400 3.50%
边劲飞 副总裁 1,600 4.00%
何昊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600 4.00%
师秀霞 副总裁 1,400 3.50%
王镇宇 副总裁 1,400 3.50%
沈方曦 职工监事 1,000 2.50%
小计 20,000 50.00%
其他人员(合计不超过【1687】人) 20,000 50.00%
合计 40,000 100.00%
注:参加对象名单及最终持有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四、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第三章 员工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