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8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800,000 股。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发出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中国长城资产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00,000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4%,完成2020年 11 月 19 日公告的减持计划。截至目前,中国长城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2,570,0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 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
名称 日 期 均价 (股)
2020.12.15 24.59 3,194,700 0.49
中 集中竞价 2020.12.16 25.62 3,332,500 0.51
国 交易 2021.03.18 24.80 272,800 0.04
长
城 小计 6,800,000 1.04
资
产 大宗交易 0 0
合 计 6,800,000 1.04
3、减持价格区间:24.80 元- 25.62 元;
4、减持次数:3 次(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
5、中国长城资产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12 月 1 日)后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4%;
6、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中 合计持有股份 39,370,078 6.03 32,570,078 4.99
国 其中:
长
城 无限售条件股 39,370,078 6.03 32,570,078 4.99
资
产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国长城资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
6.03%,下降至减持后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长城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中国长城资产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中国长城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长城资产发出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长城资产发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