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9-2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以公司总股本652,728,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派利润6,527,289.6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2,728,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3日;
2、除息日为:2019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321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939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 0800***247 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 0800***165 长天(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4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咨询联系人:贾斌;
咨询电话:0311-66500923;
传真电话:0311-6650873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