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8-46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
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键;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1,853,97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1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739,74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6.8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2,114,2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3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9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寒冰、贺维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3,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
情况:同意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表决通
过。
以上全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高栋章、杨志军、李耿立作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董寒冰、贺维认为: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