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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工: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8-46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

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键;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1,853,97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1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739,74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6.8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2,114,2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3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9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寒冰、贺维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3,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

情况:同意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表决通

过。

    以上全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高栋章、杨志军、李耿立作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董寒冰、贺维认为: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