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54,073,025.39 元,提取盈余公积 7,137,023.7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96,004,887.24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4,985,154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1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76,448,366.94 元,不送红股,占当年实现净利润 254,073,025.39 元的 30.1%。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76,448,366.94 元。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3,982,184 股。
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临时公告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448,366.94 77,169,048.59 120,363,427.7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4,073,025.39 256,479,218.63 399,382,105.2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96,004,887.2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6,082,208.9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3,980,843.2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3,311,449.7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73,980,843.24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及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3.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本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本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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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