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
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
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董事会同意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依法治企能力及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合规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重大风险及重要风险,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企业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公司修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韩思蒂女士、郑伟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思蒂女士为总会计师、郑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
之 日 起 至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日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