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6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未达到《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8 万股。同时,一名激励对象被上级主管单位调离至其他企业,因而丧失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且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 万股。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99,102,053 股减少至596,540,05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99,102,053 元变更为人民币596,540,053 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99,102,053 元。 596,540,053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9,102,053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6,540,053 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防爆电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防爆电机
为核心,围绕电力驱动产业多元化发展,不 为核心,围绕电力驱动产业多元化发展,不 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科研、生产能 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科研、生产能
力;以“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驱动力”为经 力;以“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驱动力”为经营理念,追求卓越、创新发展,争做世界一 营理念,追求卓越、创新发展,争做世界领
流的特种电机制造与服务企业。 先的电力驱动行业设备供应商、工程集成
商、运维服务商。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行使下列职权: 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 (十五)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 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 控制、责任追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
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