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5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清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安文举先生、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进宝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刘汉成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王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聘任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姜清海,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5 年 8 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原哈尔滨电机厂交直流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姜清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5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姜清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姜清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安文举,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9 年 2 月,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安文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4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安文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安文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波,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8 年 10 月,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
程师。曾任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部长、工艺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产品开发部部长、设计一部部长;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33,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潘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进宝,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5 年 11 月,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主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哈尔滨哈电电气有限公司监事。
刘进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尚未解锁),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进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进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汉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8 年 3 月,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
任佳木斯电机厂设备分厂副厂长;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汉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汉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汉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红霞,女,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 年 7 月,EMBA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红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6,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2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红霞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红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