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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佳电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清勇先生、姜清海先生、刘汉成先生、曲哲先生、魏国栋先生、王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董惠江先生、蔡昌先生、金惟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拟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由
于独立董事蔡昌先生和金惟伟先生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其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9 日;独立董事董惠江先生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其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清勇,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10 月,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
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分厂厂长;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清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54,000 股),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清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清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清海,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5 年 8 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原哈尔滨电机厂交直流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姜清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解锁 5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姜清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姜清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汉成,男,中国国籍,汉族,出生于 1968 年 3 月,高级工程师,本科学
历。曾任佳木斯电机厂设备分厂副厂长;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汉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汉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汉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曲哲,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2 年 7 月,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
任哈尔滨电站设备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曲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顾问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曲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曲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国栋,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2 年 1 月,本科学历。曾任承德市宽城
县建龙铁矿企业管理科长、财务科长;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工程财务审计组长、企审处长、财务处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黑龙江建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国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魏国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非,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8 年 6 月,本科学历。曾任湖北信达信税
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财企处副处长;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企处副处长、资本运营处处长。现任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哈尔滨嘉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惠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4 年 3 月,法学博士。现任黑龙江大学
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有者;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惠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惠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惠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昌,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 年 12 月,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
经济学博士后,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美国斯坦福大学、克莱姆森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税务管理系主任,《中国税收与法律智库》编委会主任、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睿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蔡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蔡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惟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4 年 1 月,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电机系
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机分院院长。现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理事、国家中小型电机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秘书长、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惟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惟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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