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同意选举姜清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同意增补姜清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