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9%,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投资范围: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已经公
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产品 委托理 实际收回 实际损益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 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金额
交易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6,000 2019 年 4 月 1 日 2020 年 3 月 30 日 6,000 210.02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6,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2020 年 4 月 8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20 年 4 月 27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有限公司佳木 2019 年 4 月 29 日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10,000 2019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 5 月 12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2,500 2019 年 5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18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保证收益型 5,000 2019 年 5 月 22 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尚未到期 尚未到期
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7,500 2019 年 5 月 29 日 无固定期限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佳木斯分行 收益型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0,000 2019 年 6 月 5 日 无固定期限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佳木斯分行 收益型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0,000 2019 年 8 月 14 日 无固定期限 尚未赎回 尚未赎回
佳木斯分行 收益型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
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