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 2021 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331,733,452.1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19,168,416.6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1,839,551.13 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 472,865,703.39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3,241,538,883.32 元。
本 公 司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本 公司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总股本1,362,725,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1,623,229.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本公司《公司章程》《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