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7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於2021 年 3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审议批准了《关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 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10 月 19 日期间,本公司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冰
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以认购重庆信托理财产品,认购金额
为人民币 950,000,000 元(相当於约 1,143,471,399 港元注1)。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每份重庆信托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6 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 而,根据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当该等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该 等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 5%但低於 25%。因此,该等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於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审议批准了《关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10 月 19 日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
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以认购重庆信托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950,000,000 元(相当於约 1,143,471,399 港元注1)。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重庆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2021第 1份重庆信托理财协议
(1) 认购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2) 产品名称: 重庆信托·海纳 1号集合资金信托
(3) 参与方: (i) 重庆信托作为发行人
(ii) 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重庆信托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4)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 产品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6) 认购本金金额: 人民币 500,000,000 元(相当於约 599,513,195 港元注2)
(7) 认购货币: 人民币
(8) 投资期: 180 天
(9)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的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它将按估值日的
信托单位的产品净值进行估值。
(10) 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将(i)至少 80%的资金投资於国寿安保睿兴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统称为“国寿安保计划”);(ii)资金闲置时,仅可投资於银行存款且银行存款行仅限
为广发银行。
国寿安保计划由国寿安保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投资於:
(i) 现金类: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由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同业存单。
(11) 到期本金收益兑 本金及收益(如有)将於赎回日之後 10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认购方约定账户。
付:
(12) 提前终止权: 未经重庆信托同意,认购者无权提前终止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
如果出现影响本次重庆信托理财产品的不利情况,重庆信托有权提前终止本次认购的
重庆信托理财产品。
2021第 2份重庆信托理财协议
(1) 认购日期: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 产品名称: 重庆信托·海纳 1号集合资金信托
(3) 参与方: (i) 重庆信托作为发行人
(ii) 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重庆信托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4)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 产品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6) 认购本金金额: 人民币 150,000,000 元(相当於约 181,109,112 港元注3)
(7) 认购货币: 人民币
(8) 投资期: 180 天
(9)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的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它将按估值日的
信托单位的产品净值进行估值。
(10) 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将(i)至少 80%的资金投资於国寿安保睿兴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统称为“国寿安保计划”);(ii)资金闲置时,仅可投资於银行存款且银行存款行仅限
为广发银行。
国寿安保计划由国寿安保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投资於:
(i) 现金类: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由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同业存单。
(11) 到期本金收益兑 本金及收益(如有)将於赎回日之後 10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认购方约定账户。
付:
(12) 提前终止权: 未经重庆信托同意,认购者无权提前终止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
如果出现影响本次重庆信托理财产品的不利情况,重庆信托有权提前终止本次认购的
重庆信托理财产品。
2021第 3份重庆信托理财协议
(1) 认购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 产品名称: 重庆信托·海纳 1号集合资金信托
(3) 参与方: (i) 重庆信托作为发行人
(ii) 本公司作为认购方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重庆信托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4)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 产品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6) 认购本金金额: 人民币 300,000,000 元(相当於约 362,849,091 港元注3)
(7) 认购货币: 人民币
(8) 投资期: 180 天
(9)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的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它将按估值日的
信托单位的产品净值进行估值。
(10) 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认购的重庆信托理财产品将(i)至少 80%的资金投资於国寿安保睿兴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寿安保睿兴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统称为“国寿安保计划”);(ii)资金闲置时,仅可投资於银行存款且银行存款行仅限
为广发银行。
国寿安保计划由国寿安保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投资於:
(i) 现金类:现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由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及
(ii) 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同业存单。
(11) 到期本金收益兑 本金及收益(如有)将於赎回日之後 10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认购方约定账户。
付:
(12) 提前终止权: 未经重庆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