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於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及 2020年 6 月 23 日审议批准了《关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
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兹提述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关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认购方)据此向华夏银行(作 为发行人)认购理财产品,进一步详情已於本公告内标题为“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列表” 一节中列示。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21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 2021 华夏银行第 1 份理
财协议,以认购 2021 华夏银行第 1 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相当於
约 120,003,360 港元注1)。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2021 华夏银行第 1 份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6 条须予披露的交
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当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 时,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 5% 但低 於 25%。因此,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 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 2019 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於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23 日审议批准了《关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
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兹提述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关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认购方)据此向华夏银行(作为发行人)认购理财产品,进一步详情已於本公告内标题为“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列表”一节中列示。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2021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 2021 华夏银行第 1 份理
财协议,以认购 2021 华夏银行第 1 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相当於
约 120,003,360 港元注1)。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本次认购的华夏银行理财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2021 华夏银行第 1份理财协议
(1) 认购日期: 2021 年 1 月 7 日
(2) 产品名称: 增盈 2593 号 A 款理财产品
(i) 华夏银行作为发行人
(3) 参与方: (ii) 本公司作为认购方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华夏银行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
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4)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5) 产品风险评级: 稳健型
(6) 认购本金金额: 人民币 100,000,000 元(相当於约 120,003,360 港元注1)
(7) 认购货币: 人民币
(8) 投资期: 124 天
(9) 预期年化收益率: 3.95%
(10) 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认购的华夏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於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产管理计画、信托计画以及其它资产等。
(11) 到期本金收益兑付: 本金及收益(若有)将於理财产品到期当天(为工作日)内划转至认购方约定账户,如遇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相应延长。
(12) 提前终止权: 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相关华夏银行理财产品。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闲置资金用於委托理财有利於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
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2021 华夏银行第 1 份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6 条须予披露的交
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当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 5% 但低於 25%。因此,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公司及华夏银行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持牌银行,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0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等。
该等华夏银行理财协议列表
协议名称 协议日期/ 认购的理财产品
(统称为该等华夏银 公告日期 认购方 (统称为该等华夏银
行理财协议) 行理财产品)
2019 华夏银行第 7 份 2019 年 8 月 8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19 华夏银行第 7 项
理财协议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1 份 2020 年 1 月 2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1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2 份 2020 年 1 月 15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2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3 份 2020 年 1 月 17 日(协议)/ 本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3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4 份 2020 年 2 月 14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4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5 份 2020 年 2 月 14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5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6 份 2020 年 4 月 20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6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7 份 2020 年 6 月 11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7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8 份 2020 年 7 月 13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8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 华夏银行第 9 份 2020 年 9 月 14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9 项
理财协议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告) 理财产品
2020华夏银行第10份 2020 年 12 月 10 日(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 2020 华夏银行第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