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注 1985 年
注册日期 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5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超过 500 人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1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186,317.76 万元
情况 审计业务收入 163,576.8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63,541.57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
家数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按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证监会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审计收费总额 24,764.33 万元
与沃顿科技同行业 124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公司审计业务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 (以下简称“大信山东分所”)具体承办。
机构基本信息 大信山东分所成立于 2007 年,负责人为胡咏华,位于济南市
历下区经十路 15982 号第一大道十层 01 至 08号,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70102069006187R。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财务报
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
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信山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经按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
度、内部管理制度。山东分所共计为22 家上市公司提供了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
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 年,2012年 3月 6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
(2)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杭州中院于 2020年 12月判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
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
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
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册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所执业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何政 2003 年 2003 年 2002 年 2 家
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 陈修俭 2001 年 2006 年 2006 年 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 何政 2003 年 2003 年 2002 年 2 家
会计师
吴金锋 1994 年 2000 年 2007 年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
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 2020 年至 2021
年为公司提供了 2 年的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公司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后续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
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