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57.05 万
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4 号)核准,沃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0,621,118 股,发行价格为 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07,499,999.9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104,359.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395,640.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账,
并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出 具 的 大 华 验 字
[2022]00085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储存
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 28,938.00 16,000.00
2 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4,750.00 24,750.00
合计 53,688.00 40,75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0,857.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自筹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金额
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 28,938.00 16,000.00 10,857.05 10,857.05
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24,750.00 24,750.00 - -
流动资金
总计 53,688.00 40,750.00 10,857.05 10,857.0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385 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与《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安排一致,本次拟置换的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385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2年 12月 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4385 号《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审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0,857.0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385 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与《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四)《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