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 汇通 01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14:3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
阳大道 1518 号 102 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182,22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80,02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9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7%。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2,2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8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93,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
同意 182,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82,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2,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2,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82,2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2,2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181,7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181,7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1,7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181,7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杨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