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 汇通 01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14:3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
阳大道 1518 号 102 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81,00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9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80,44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5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6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0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0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64,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180,5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61%;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 181,00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1,0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蔡志奇先生、金焱先生、童亦凡先生为公司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蔡志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7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8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517%。
2、金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4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5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55%。
3、童亦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0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06%。
(四)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山先生、徐翔先生、梁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朱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4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5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255%。
2、徐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7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8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517%。
3、梁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0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 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06%。
(五)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翁世明先生、胡枭凤女士为公司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翁世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7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
2、胡枭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180,4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杨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