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书
协议编号:
甲方: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袁金钰
地址:深圳宝安区观澜大富苑顺络工业园
电话:0755-29832586
乙方: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纪湘
地址: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0851-4470529
一、 合作意向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上市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下属微电子分公司是专门从事高频绕线片式电感制造的生产企业。因乙方战略调整,公司不再将电子元器件作为公司的重点业务进行发展,将逐步退出该产业。为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开展合作,进行资源整合。
二、 本次合作原则
1.本着互相信任,相互体谅的原则,保证合作工作顺利实施;
2.甲方购买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微电子分公司的全部下述产品的生产线及辅助设备:0402、0603、0805、1206、1210、1812系列绕线高频电感产品设备;0805、1210系列绕线共模电感产品设备;32、45系列色码电感(模压电感半成品)设备。以设备评估结果作为双方作价参考依据。乙方承诺以上设备产权无瑕疵。其中涉及海关监管的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进行转让。
3. 乙方承诺在本次合作成功后,乙方将退出电子元件行业,并将微电子分公司的全部技术、品牌、市场以及双方未来能够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其他资源和业务原状移交甲方;同时承诺甲方可以长期使用与微电子分公司有关商誉和专利。
4.本次合作实施后,乙方承诺未来五年内将不得再从事电感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但涉及军工业务的部分,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成功移交后才能实行此条规定。
5.甲方承诺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以便顺利承接乙方的业务与资源。
6.在员工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甲方欢迎乙方员工进入新公司工作,并愿意在待遇方面做出一定承诺;乙方鼓励员工去甲方工作,并制定相应鼓励政策。(具体方案由双方另行规定)。
三、 正式协议
本意向书签定后,双方应本着以上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1、 报经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 进行资产评估,费用双方共同分担。
3、 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手续。
以及其它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以上审批手续完成后,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双方签署:
甲方: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