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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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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8]后生字第 261 号文批准,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苏州企业管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南京企业管理局一分局、南京军区后勤部徐州企业管理局分别将其所属的南京金陵制药厂、福州梅峰制药厂、浙江天峰制药厂、南京金威天然饮料公司、
合肥利民制药厂以 199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投入,采用发起设立方
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24979447-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2 号文核准,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 8,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 8.40 元,发
行后公司的股本增至 28,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 1999 年 9 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注册号 3201091000208。

  根据公司 2004 年 6 月 18 日《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4 年 8 月公司实施 2003 年度利
润分配,按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的比例由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56,000,000.00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05 年 6 月办
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091000980。

  根据 200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3.5 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 3,360.00 万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 年 2 月 7 日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0,640.00 万股,股份性质
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仍为 33,600.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06 年 5 月 19 日《二零零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 年 7 月公司实施 200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总额 16,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计增加注册资本 16,8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00
万元。公司已于 2006 年 12 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921000980;2007 年 10
月,公司注册号变更为:320192000001028。

  2015 年 12 月,公司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922497944756。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向 72 名激励对象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授予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3.69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新增注册资本
人民币 6,400,000.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10,4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办妥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 4.59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6,000.0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11,136,000.00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117,924,528 股,上述
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629,060,528.00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办妥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金陵药业大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制造、销售和医康养护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制造,指中成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指自产药品和代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医康养护服务主要是指由宿迁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以及福利中心提供的康养护服务。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8 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
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的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31“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7000 万元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金额≥500 万元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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