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19 深市 金陵药业


首页 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
              金 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95,067,78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9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9,412,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2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5,655,5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人,代表股份 35,677,40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7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5,655,5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6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 259,390,38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5,046,78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992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6,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永、章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4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