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金 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
资金的情形。因此,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