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 修改后的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西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料
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疗器械销售、第 和制剂、生化制品、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
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 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日用
(非医用)、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包装装 口罩(非医用)、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包装
潢印刷制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限分支 装潢印刷制品、天然饮料生产、销售(限分支机
机构经营)。新产品研制、技术服务及开发, 构经营)。新产品研制、技术服务及开发,医疗
医疗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信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
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 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和项目,经相关
法须经批准和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