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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6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78,802,92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

代表股份227,944,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27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0,858,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9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0,859,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0,858,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9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

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97%。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2017年末的总股本504,0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

1.7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5,680,000.00元(含以前年度

未分配利润19,155,485.53元);剩余563,552,326.60元未分配利润

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

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

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99%。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9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2%;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97%。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9%;反对 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