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因沂南县教育和体
育局、山东沂南县第二中学、沂南县卧龙学校及沂南县育新实验学校在未经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实际占有并使用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全部资产(包括学校场地、教室、教育教学设备等)用于办学的事项,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 年 7 月 3 日,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收到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 296 号之一,裁定为:
中止诉讼。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7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沂南华特卧龙学校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本案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7 月 8 日,沂南华特卧龙学校收到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 296 号之二和《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 296 号。
1.《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 296 号之二的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诉讼。裁定书落款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2.《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 296 号的裁定如下:
驳回沂南华特卧龙学校的起诉。裁定书落款日期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裁决的小额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共计约 76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沂南华特卧龙学校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的利润暂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296 号;
2.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鲁 1321 民初296 号之二。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