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20-028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4,331,485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
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0 年 6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2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 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真电话:0531-8519860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