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
午 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0年 5月 20日 09:15至 2020
年 5 月 2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效平。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名,代表股份51,13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30%,其中出席本
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49,445,6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0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1,692,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2,593,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9%。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决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4,331,485 股
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聘请2020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
7、“关于聘请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
8、“选举吕玉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选举宋俊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选举刘立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1,138,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93,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⑶表决结果: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二氧化氯制备成套装置的集成、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二氧化氯发
生器、次氯酸钠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消毒产品、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智慧协同消毒系统的开发及应用;环保、建筑智能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工业废水废气废物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地源热泵工程总承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产品销售;计算机集成及网络工程施工;工业自动控制设备、信息设备、大屏幕显示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安装;沥青、防水材料销售;房屋租赁;高新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