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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华特: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19-014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2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真电话:0531-8519860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