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5,338,670.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50,434,018.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5,095,348.0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26,93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126,463,44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
作(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ESG 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主任委员:徐志豪先生;委员:郭东劭先生、刘欣女士,ESG 委员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3年度的报酬,报酬区间为130万元至15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浙江吉利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荷马有限公司、吉智(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钱江雷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进行接受劳务、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及郭东劭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订单融资、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包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委托理财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滚动使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要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授权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权限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并与有关银行签订有关合同。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高兴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金额29.6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郑英豪及宋伟的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共计16万股,加上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526,931,000股减至526,721,00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