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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钱江摩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决定回购注销该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郑英豪及宋伟的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共计16万股,加上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26,931,000股减至526,721,00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每日8:30-11:30、13:30-16:
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岭市锦屏大道169号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海斌、颜康

    联系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号码:0576-86139081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邮箱地址:office@qjmotor.com、yankang@qjmotor.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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