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5,800万股新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其他人士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及其 他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与开户银 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规定履行 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