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收购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购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5 月 10 日,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二)》(【2022】6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了对公司土地收购有关事宜,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需求,整合企业现有生产基地,计划搬迁至温岭经济开发区,原则同意对公司现有地块予以收购,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一、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接到市政府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
会议纪要(三)》(【2022】8 号)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四)》(【2022】9 号)》,就土地收购补偿费、公司迁建等事项明确如下:
1、土地收购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支付收购补偿费,约 12.5 亿元。
2、迁建事项
关于土地收购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1)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中区,用地面积约 837 亩(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其中,工业用地面积约 728亩,商业用地面积约 109 亩。商业用地不可转让、不可分割。
(2)项目奖惩
①工业用地:根据《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招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40 号)执行。
②商业用地:项目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在 3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含桩基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的,33 个月内竣工的,两个节点分别给予 15 万元/亩的奖励;否则,分别按 2 万元/亩收取违约金。
③温岭经济开发区关于本项目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所得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产后全额予以奖励。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收购补偿费约 12.5 亿元,参考市政府收储周边企业土地价格,该定价基本一致。由于上述土地收购所涉及的土地及建筑物价值尚需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双方就交易价格及交易条款尚未协商确定,暂无法估计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影响。
2、市政府拟将公司迁建至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事项尚需经公司审议,公司是否迁建至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根据土地收购及迁建事宜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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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土地收购事项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条款尚未确定,可能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土地收购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是否迁建至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尚未经公司审议,能否迁建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