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 司 《 202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
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 2020 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固
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8,381.78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50.7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22.34%。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
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
实,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拟提名叶维列先生、彭家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维列,男,1963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
员。历任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铭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 9日至今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叶维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总监、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叶维列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彭家虎,男,1985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2010 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兼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彭家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彭家虎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