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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 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6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  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发展集团”)通知,拟于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6.8 元/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6,0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公告日,泸州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3,464,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2.34%;泸州发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36,550,3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5.09%;泸州发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9,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0.02%。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合计为430,394,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7.45%。

  现将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泸州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3,464,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2.34%;泸州发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泸天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6,550,3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5.09%;泸州发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9,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0.02%。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合计为 430,394,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7.45%。

  (三)泸州发展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但泸州发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泸天化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披露了增持计划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5,09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约为 1.60%;该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告实施完毕。

  (四)泸州发展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计划不低于 15,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6,000 万元
人民币;拟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6.80 元/股(含),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五)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泸州发展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七)本次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
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拟增持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增持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